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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COP28中国代表团团长、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接受阿联酋《联邦报》采访

信息来源:国家气候战略中心 发布时间:2023-12-13 浏览量:487

12月10日,出席COP28中国代表团团长、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接受阿联酋主流媒体《联邦报》书面采访,全文如下:

《联邦报》:当前,气候危机不断加剧,如何确保COP28的成果可以提高雄心,帮助各方克服气候变化带来的挑战?

赵英民:气候变化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人类是命运共同体,各国应以开放、合作、包容的态度携手应对。面对日益严峻的气候变化危机,全球气候治理已到关键十字路口,COP28应引导各方通往全球气候治理走向正确的方向,我对此有四点建议

第一,守正创新,保障《巴黎协定》全面有效实施。《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确立的目标、原则及国家自主贡献的制度安排是各国气候行动的共识和指南,是全球气候进程的基石。《巴黎协定》的实施绝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只有充分立足多边共识,全球气候行动及创新发展才有基础。我们应避免就多边共识重开谈判。

第二,以务实行动为主题,落实承诺、聚焦实施。雄心不仅体现在目标上,更要体现在行动上。我们要在COP28上展示落实承诺的雄心。科学告诉我们迄今为止我们做出的承诺已经可以让我们落在巴黎协定长期目标范围之内,但是我们落实承诺的努力让我们距离巴黎协定目标依然相距甚远,我们需要在落实减缓、适应、气候资金等重要议题的承诺上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

第三,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推进公正绿色转型。发展是解决气候变化等一系列问题的金钥匙。应对气候变化应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充分立足各国国情和能力。我们要促进应对气候变化和能源安全、粮食安全等需求有效协调,推动全球向绿色低碳、气候韧性社会的公正绿色转型,向全世界展示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和积极信号。

第四,立足团结合作,携手应对气候变化挑战。面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各国是命运共同体,多边主义是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唯一出路。单边主义、逆全球化和贸易壁垒将使全球产生大量不必要额外排放,任何拉“小圈子”,借气候之名实施保护主义、单边措施,都将严重损害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互信和动力。我们应该立足“团结”并构建合作平台,为2030年前落实《公约》及其《巴黎协定》营造凝心聚力、团结合作的积极氛围。中方高度赞赏阿联酋作为大会主席国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发挥的引领作用,中方将同各方一道,支持阿联酋发挥大会主席国作用,以全球盘点为契机,聚焦落实行动,强化支持手段,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

《联邦报》:COP28将完成《巴黎协定》首次全球盘点,全球盘点成果应以何种方式呈现,如何公平,并增强气候行动?

赵英民:COP28将完成《巴黎协定》第一次全球盘点,这对于当前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全球气候治理多边进程具有里程碑意义。全球在实现《巴黎协定》目标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积极进展,但距离目标仍有差距,特别是发达国家在履行自身减排义务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及能力建设支持等方面还存在缺口,有关国家产业、贸易等单边措施进一步增加全球气候目标实现难度。首次全球盘点的成果应当是基于公开透明、协商一致、缔约方驱动达成的《巴黎协定》大会决议并应向国际社会传达以下几个政治信号:

一是落实《巴黎协定》的目标、原则和制度安排。严格遵循《巴黎协定》确定的目标,遵循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等原则,维护以“国家自主决定贡献”为基础的“自下而上”安排,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

二是尊重各国国情和起点不同。充分认识到,由于各国历史责任、起点、能力的不同;尊重各国基于各自国情和发展阶段所采取不同的路径和行动;强化的雄心唯有通过落实承诺、加强实施手段和支持、加强国际合作才能实现。

三是关于减缓。积极肯定《巴黎协定》生效以来,全球在减缓和温控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同时强调历史排放是造成当前气候危机最主要原因,且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存在突出的分布不均。2020年前进展是实现《巴黎协定》目标的内在组成部分,为2020年后的实施提供了起点和基础,并对一些缔约方的2020年前承诺及其随后履行的不够充分表示严重关切。

四是关于适应。应积极推进全球适应目标实施、适应行动有效性评估和长期适应能力提高,推动实现减缓与适应之间的平衡,敦促发达国家为发展中国家开展有效适应行动提供充足的、可预测的、基于赠款和公共资金的适应资金支持,并尽快就适应资金翻倍目标作出安排。

五是关于实施手段与支持。充分认识许多发展中国家在实施NDC方面面临巨大资金、技术等缺口,敦促发达国家落实在《巴黎协定》下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的义务和承诺。我们期待,首次全球盘点的成果能够为国际社会落实《巴黎协定》带来新的机遇,清除应对气候变化障碍,为弥补当前气候行动实施差距指明方向,推动多边气候治理进程按照正确的轨道向前发展。

《联邦报》:适应是发展中国家的重要诉求,我们听到各方强烈且清晰地呼吁人们采取措施,加快适应行动。COP28的适应成果应怎样推动我们加快适应行动?

赵英民:气候变化已经带来现实的灾害,受能力所限,发展中国家受到更大影响。在灾难已经来临的时候,减轻灾害影响和防止灾害发生同等重要,甚至更加紧迫。为了体现对生命的尊重,彰显真正的气候雄心,我们必须将适应摆在和减缓至少同等重要的位置,并切实展开适应气候变化领域的行动。全球适应目标是最基本公共产品,COP28应将建立强有力的全球适应目标作为重点任务。

为了在全球范围“强化适应”,我愿提出三点倡议:

一是COP28应达成有力度的全球适应目标,并识别后续工作重点和活动安排。

应通过决议将GGA设为常设议题,为各方采取积极适应措施和合作、识别全球适应目标进展差距、强化全球适应行动安排提供指导。

二是加大适应气候变化支持力度。按照《巴黎协定》的要求,发达国家应切实加强对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特别是公共资金支持,帮助发展中国家切实提高适应能力。我们应该在全球适应目标及其框架中,设立明确的适应资金目标和时间周期,为促进全球适应行动、提升适应与减缓平衡,提供长期的、稳定的、可持续的支持。

三是加强全球适应气候变化合作。鼓励各方分享有益实践和成功案例,共同扩大全球适应行动规模,强化适应气候变化伙伴关系,增强适应行动的有效性和持久性,促进气候韧性发展。面临气候变化危机带来的严峻挑战,希望各方紧密团结起来,努力在2030年前推动适应行动迈上新的台阶。

《联邦报》:中方近年来在可再生能源发展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也是对于全球减缓气候变化重要的贡献。在COP28减缓成果中,有哪些关键要素为公正的能源转型和系统脱碳路径提供信号并催化其发展?

赵英民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作出中国将力争于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重大宣示。三年来,中国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道路,取得积极进展和良好成效。特别是在能源转型领域,中国立足富煤贫油少气的基本国情,坚持先立后破,系统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着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累计完成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超过2.5亿千瓦。大力发展新能源,2020年以来风电光伏年新增装机均超过1亿千瓦,截至今年9月底,风电光伏装机容量达到9.2亿千瓦;可再生能源装机达到13.84亿千瓦,历史性超过火电装机,占到全球总装机的49.6%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本身也是对于减缓气候变化的重要贡献。

从能源转型与减缓气候变化关联的视角来谈,希望强调以下三点:

第一,推动能源转型应尊重不同国情。针对能源转型这一复杂系统性工程,必须确保能源安全、能源可及的前提下,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公正低碳能源转型,充分尊重不同国家的不能能力和国情,不应对所有国家实行“一刀切”的转型要求。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特别是可再生能源发展是能源转型的前提,中国在大力发展国内可再生能源的同时,为全球可再生能源可及已经做出巨大的贡献,今后我们仍将继续做出最大的努力。

第二,公正的能源转型应确保减缓行动与支持相匹配以及良好的国际合作环境。我们充分认识到全球能源转型的重要性,愿与各方一道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我们从全球看到,减缓行动的推进速度和力度取决于实施手段的到位情况和良好的国际合作环境。当前气候危机下,气候行动非常紧迫,所以关键是立即行动,特别是兑现承诺、切实提供支持、帮助发展中国家提升适应能力。但我们遗憾的注意到,2020 年发达国家的气候资金支持远低于其承诺,而且一些国家正在制造新的针对绿色低碳和可再生能源的贸易壁垒并限制这类技术投资与合作,这些措施正在增加《巴黎协定》实施成本并削弱各方应对气候变化的进展。

第三,在减缓行动方面发达国家应发挥带头作用。IPCC告诉我们,今天的气候危机是工业革命以来人类活动导致的温室气体累积排放所致,按照《公约》及其《巴黎协定》,发达国家应在减缓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切实承担历史责任,遵循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各自能力和公平等原则,尽快填补2020年前行动差距,并设定早于全球时间表的减缓路径。中方愿与国际社会携手努力,聚焦落实承诺、强化务实行动,推动《巴黎协定》全面平衡有效实施。中国还将落实好自主承诺,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强化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继续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挑战贡献中国力量。

《联邦报》:脆弱的发展中国家需要哪些工具来解决气候变化给经济或非经济领域带来的损失和损害?如何运行损失损害基金以及做好筹资安排,以更广泛地解决损失和损害挑战?

赵英民:在气候变化的不利影响前,所有发展中国家都是脆弱的,急需增强应对气候变化所带来的经济和非经济损失的能力。中方祝贺COP28大会就损失和损害基金达成了重要成果,高度赞赏阿方为此发挥的重要引领和积极推动作用。我们期盼损失和损害基金尽快正式有效运转。对于后续工作,应强调以下关键要素:首先,在资金安排和实施上,我们强调发达国家应正视历史责任,遵循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向基金捐资,支持所有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小岛屿发展中国家、最不发达国家和遭受严重气候变化灾害的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造成的损失损害。其次,我们主张通过提供赠款和优惠贷款的方式支持损失损害基金。这将有助于避免为发展中国家增加新的财政负担,确保发展中国家更好地处理损失损害。此外,基金支持范围应覆盖各种类型损失损害,包括经济和非经济损失,并可发挥撬动其他有关资金资源的作用,确保资金的连续性、补充性。针对解决更广泛的损失损害所带来的挑战,基金的规模和适当金融工具至关重要。首先,基金规模应符合全球历史责任和不平等影响的现实。其次,及时的赠款和优惠贷款支持对于应对损失损害至关重要,以确保受援国能够有效地应对损失损害问题。最后,出资来源应遵循《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目标和原则,确保公平并体现包容性,确保减缓、适应和应对损失损害等方面气候资金充足,减缓和适应资金不会受到削减。关于损失损害基金及其资金安排如何满足紧迫需要、体现全球团结并确保可持续性。首先,必须维护好《公约》和《巴黎协定》的权威性,这是南北政治互信的基础。基金的资金安排应反映出公平和公正的原则,避免排除历史责任和出资义务的问题。其次,保持基金的可持续性,不应减少发达国家在减缓和适应资金方面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资金数额,特别是不能挪用已承诺的每年1000亿美元支持资金,发达国家需要动员更多国际和国内资源发挥合力。另外,保证所有发展中国家都享有基金用款权,更多的关注小岛屿发展中国家、最不发达国家和遭受严重气候变化灾害的发展中国家的需求。

《联邦报》:中美两国近期承诺共同努力应对气候变化问题,这为COP28相关谈判工作再添动力。您对此有何评论?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领域开展了哪些合作?

赵英民:中美两国于1115日共同发布《关于加强合作应对气候危机的阳光之乡声明》,宣布启动中美“21世纪20年代强化气候行动工作组”,促进双边务实合作,并围绕联合国气候变化迪拜大会(COP28)全球盘点、适应、资金、损失损害等关键议题达成了一系列共识,致力于共同推动COP28成功。中美双方将进一步落实上海联合声明、格拉斯哥联合宣言和本次阳光之乡声明,在工作组框架下,围绕能源转型、甲烷和其他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循环经济、地方合作等领域开展具体合作计划和项目,推动两国地方政府、企业和智库深化交流合作。双方将继续致力于有效实施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黎协定,推动多边主义,加强合作并与其他国家共同应对气候危机,以实现巴黎协定目标。COP28期间,中美两国将会同主席国阿联酋举行“甲烷和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峰会”并邀请各国参与。双方将持续对话交流,加强在关键议题上的协调合作,共同积极参与巴黎协定首次全球盘点,与其他缔约方一道推动COP28取得积极务实成果。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中国一直是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的积极倡导者和务实实践者。为落实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十百千”倡议及“一带一路”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计划,中国持续通过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为其他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小岛屿国家、最不发达国家和非洲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支持。截至202311月,我国已与40个发展中国家签署48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谅解备忘录,通过合作建设低碳示范区、开展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组织能力建设培训等方式,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支持。累计在华举办50余期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培训班,为120多个发展中国家培训2400余名气候变化领域的官员和技术人员。在区域合作方面。我们积极开展区域性气候变化南南合作。2021年,中国与非洲国家共同发布《中非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宣言》、启动中非应对气候变化3年行动计划专项。今年9月,我部黄润秋部长在首届非洲气候峰会上宣布实施“非洲光带”项目,将通过物资援助、交流对话、联合研究、能力建设等方式,帮助5万户左右非洲地区无电贫困家庭解决用电照明问题,助力非洲绿色低碳发展。2022年,成立中国—太平洋岛国应对气候变化合作中心,举办7期太平洋岛国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培训班,召开中国—太平洋岛国应对气候变化对话交流会,支持岛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与东盟国家持续开展中国—东盟红树林研究、低碳学校(社区)等合作,成功举办中国—东盟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对话,为推动区域应对气候变化做出积极贡献。同时,我们积极响应联合国秘书长关于开展全民早期预警的相关倡议,与世界气象组织、中国气象局共同签署关于支持开展全民早期预警倡议的三方合作协议,共同为其它相关发展中国家提高灾害预警能力提供支持。今年9月,我们与巴基斯坦签署了落实三方协议的首个合作项目,将通过援助户用光伏发电系统、气象机动站、综合云端灾害风险预警支持系统及能力建设培训等方式,为巴基斯坦提高应对极端气候灾害和早期预警能力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