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上海交通大学碳中和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黄震在此次两会期间提交“关于统筹法制、技术和市场推进我国‘双碳’工作”的提案。
2020年9月我国宣布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并稳步推进相关工作,2021年10月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加快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
黄震认为,我们要充分认识“双碳”对我国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同时要充分认识我们面临的挑战。
首先,我国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改革开放四十余年来,GDP总量已跃居全球第2位,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面临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等一系列艰巨任务,我国能源需求还在不断增加,碳排放仍处于上升阶段,尚未达到峰值。欧美发达国家早已实现碳达峰,与他们相比,我国需要用更短的时间,先实现碳达峰后实现碳中和,时间紧、任务重。
其二,从能源消费总量来看,我国能源消费总量世界第一,占比超过全球总量的1/4,CO2排放占全球总量的1/3。从能源消费结构来看,我国仍以化石能源消费为主,2021年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56%,远高于全球能源消费结构中的煤炭占比。传统产业发展路径导致高碳能产业占比高,产业结构重型化严峻。如何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转变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经济结构,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其三,在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控制方面,我们在百姓意愿、企业认同、技术储备、市场机制、法律法规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明显滞后,亟待迎头赶上。
为应对上述挑战,在政策引领基础上,亟待加快推进法制体系构建、技术创新与革命、市场体制建设,促进面向碳达峰碳中和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
他建议:
首先,要加快“双碳”法制体系建构,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立法为实现碳中和提供法律保障。现有碳减排相关立法涉及环境保护法、能源法、资源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税法等多个领域,这些立法都涉及温室气体控制,但受限于其自身的立法目的和立法时机,缺乏对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统筹考虑,立法目的和内容无法有效衔接。要统筹推进“双碳”法律法规与配套规章立改废,重点加快面向双碳目标的环境保护法体系、能源法体系和相关法律构建,为我国能源变革与转型、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坚强法制保障。
第二,要大力推进低碳、零碳、负碳科技创新与革命。要达到“双碳”目标,人类必将从基于自然禀赋的能源开发利用,走向基于技术创新的新能源开发利用,必须紧紧依靠一系列颠覆性、变革性能源技术突破作为战略支撑,要高度重视能源科技革命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建议加大可再生能源发电、新能源为主体新型电力系统、可再生燃料、碳捕集与利用和储能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的支持力度,在长期总体框架下设定短期、中期、长期的技术开发目标,给予政策鼓励以及资金支持,实现颠覆性、变革性能源技术系列突破,同时要建立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体系,加快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
第三,加快能源与碳市场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全国电力、石油、天然气和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建设。通过碳配额、碳排放权交易和碳税等,推动能源“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发挥市场机制,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让碳排放成本越来越高,减碳收益越来越大,不断降低绿色溢价。要重点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推进电力市场建设,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在国家层面成立统筹电力体制改革的机构,加强顶层设计,形成电力市场建设规范,为各部门制定电力市场相关制度规则提供决策依据;要强化市场主体的责任义务、市场意识和契约精神,完善促进新能源消纳的市场机制,为发展可再生能源、建设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能源服务、储能、可再生燃料提供强有力的市场机制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