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江苏省将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着力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在全社会用电量中的比重,推动可再生能源成为江苏省“十四五”能源增量贡献主体。到2025年,江苏省内可再生能源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5%以上,可再生能源装机力争达到6600万千瓦以上,占总装机比重超过34%。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预期力争达到 25.1%左右。
《规划》指出,截至2021年底,江苏省可再生能源累计装机4443万千瓦,占全省装机总量的28.8%。其中,海上风电装机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光伏发电装机位居全国第三,生物质发电装机位居全国第四,全省能源结构渐趋优化,可再生能源替代作用日趋明显。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江苏省可再生能源发展重点任务。一是稳妥有序推进风电发展,优化风电发展结构,重点发展海上风电,有序推进陆上风电存量项目建设,到2025年,全省风电装机达到 2800万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装机达到1500万千瓦以上。二是因地制宜发展光伏发电,全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到2025年,全省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500万千瓦以上。稳步有序开展海上光伏建设,加快推进“光伏+”综合利用,到2025年,全省集中式光伏发电装机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三是多元化发展生物质发电,到2025年,全省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达到300万千瓦以上。四是科学推进抽水蓄能开发,高效多元推动非电利用,到2025年,全省抽水蓄能电站装机规模达到 328 万千瓦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