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聚焦 首页 / 思想聚焦

专家观点|潘家华: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信息来源:碳中和50人论坛 发布时间:2022-09-14 浏览量:1186

国际能源危机蔓延、新冠疫情反复、新的地缘竞争加大、全球通胀压力持续等,给中国绿色低碳发展转型带来重重挑战。下面就来听听北京工业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院长、中国碳中和50人论坛成员潘家华对于“双碳”的看法。

实现“双碳”目标是一项复杂工程和长期任务,需要只争朝夕地努力,因地制宜去落实,不可奢望一蹴而就,切忌一刀切


如何理解实现“双碳”目标要坚持稳中求进、逐步实现?

答: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决不是就碳论碳的事,而是多重目标、多重约束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需要统筹处理好发展和减排、降碳和安全、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立和破、政府和市场、国内和国际等多方面多维度关系。主动地加入到“双碳”潮流中,是我们的机遇和发展方向所在。同时必须认识到,这是一项复杂工程和长期任务,需要只争朝夕地去努力,因地制宜,抓住机遇,凸显优势,不可奢望一蹴而就,切忌一刀切。这就要求我们目标上要坚定不移,策略上要稳中求进。


温室气体的主要来源是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燃烧所释放的二氧化碳。工业革命的能源基础来自地质年代形成的化石能源,热值较高且成本相对较低。但是,在基本完成工业化进程、步入后工业化阶段,高耗能产业规模缩减,产品需求减少,化石能源的消费和碳排放将经历一个先升后降的自然达峰过程。目前为止,发达国家的碳达峰,几乎都是自然达峰进入下降通道。发达国家的减排, 是能效提升、结构调整、能源转型多重因素的结果。即便如此,其排放仍然处于居高不下的水平。


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碳排放,有的甚至在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启动之前就已经达峰。但是整体来看,发达国家的碳达峰进程,经历了一个较长时期的高位平台波动期, 多峰凸起,而不是线性单峰。例如美国 20 世纪 80 年代后期就处于碳排放高位,但直到 2005 年后,才进入波动下降的阶段。这就意味着,中国的碳达峰,可能不是单一峰,而是多峰,不必因出现排放波动而强行关停,损害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但我们要尽量压低峰值、缩短高位平台期。


对于中国而言,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既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又要减碳显著, 这是我国“双碳”工作的难点,同时也是机遇所在。在零碳的可再生能源尚不具备完全竞争优势的情况下,贸然大规模退出化石能源,可能会干扰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可以看到,国家明确“双碳”目标后,一些地方和部门未能有序发展, 各种利益关系未能得到有效梳理,导致实践出现偏差,引发了部分地区能源供给和经济运行紧张。


从认识层面出发,必须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的原则。从实践角度出发,要充分考虑国内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等基本国情,通盘谋划,先立后破,不能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确保传统能源逐步退出要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础上。

零碳转型既需要颠覆性技术革命,也需要社会性观念变革

问:如何平稳高效推进“双碳”工作,从而既能如期实现目标,又能保证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答: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没有捷径可走,一是要从根本上减碳去碳,调整能源结构,谨防误导误区。二是需着眼于开发风能、水能、太阳能等零碳能源,有序退出乃至于最终清零化石能源,发展多赢繁荣与自给自足并举的零碳经济,发展零碳产业,生产零碳产品和零碳消费品,形成资源组合、区域协同、能源互补、空间均衡的格局。三是加大能源结构调整力度,不断加速提升零碳能源占比。四是提高减碳零碳行为社会参与度,形成低碳绿色发展社会共识。五是推动低碳领域的技术研发、产品创新和市场拓展,改变企业与消费者对高碳能源、产业、产品的认知,推广电动汽车、风电、太阳能等较为成熟的低碳技术,加快生产结构与生活方式调整。


可以看到,近年来,在“双碳”效应下,国内电动汽车、光伏、风电等零碳装备制造产业蓬勃发展。长远来看,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有机融合, 必将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推动全产业链优化升级,推动我国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问:具体工作中,存在哪些认知误区,要避免走哪些弯路?

答: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立足富煤贫油少气的基本国情,更要清晰我国“风光无限”的电力潜能、资源优越的巨量水能和丰富可用的生物质能。总的来说要从三方面着手:一是颠覆性技术革命成果的推广应用,进一步降低成本;二是要压缩能源需求总量,提升能效;三是发展范式的变革、制度的创新。有几个弯路是要避免的:


如,在国家电力部门尚没有能力全面消纳零碳电力而分布式、局域网技术尚未得到普及的情况下,片面强调零碳方案、大搞零碳行动计划,大干快上,甚至把森林砍了发展光伏,这样不切实际,反而得不偿失。又如,把森林碳汇作为碳中和的灵丹妙药,指望栽树实现碳中和。绿色植物碳是气候中性碳,种树不在于碳汇, 更重要的是在于生物质能,在于生物多样性,在于生态系统功能,不能从根本解决气候灾性碳问题。


化石能源投资额度巨大,资本高度密集,经济回收期长,短则 25 年,长则超过50 年。如果按 35 年经济寿命,我们完全没有必要现在就禁止全部化石能源项目的立项,更不用立即淘汰关停尚在经济运行期内的相应设施。当然,进一步投资化石能源,则必须要考虑高碳锁定的退出困难。风光水零碳电力源网荷储多能互补,市场挤出煤电,纯电动汽车全面取代燃油汽车而石油需求锐减,高碳化石能源项目的市场风险增加。这就要求我们有一个明确的化石能源有序退出时间表。同时,为了经济、民生安全,煤、石油、天然气,即使到 2060 年,也还需要一定量的存在。例如德国的碳中和方案,到 2050 年仍然有 6000 万吨二氧化碳的排放,需要通过碳移除方式加以中和。2060 年中国碳中和,不能机械地将其理解为零碳排放。


“双碳”目标约束下,部分地区如山西、内蒙古等煤炭资源省(区),痛点会更多些,弯要转得更急些。但山重水复更有柳暗花明处。传统路子走不通了,反而可能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例如,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总面积 118.3 万平方公里,地域广袤,光伏发电比火电更便宜且无污染,发展氢能和其他储能产业,光伏转换太阳辐射能,能够减少地表蒸发、改善生态、扩充牧场,促进投资、就业等。不仅如此,利用巨量廉价风光能,吸引高耗能高占地高风险的重化工企业落户,在促进区域协同发展的同时,也将释放东部有限土地空间。又如山西,钢铁机械制造等行业就地转向零碳能源,发展储能、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生物能源和生物技术产业,多举共赢,潜力无限。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郝思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