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应用是我国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保障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提出,要推进绿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强,把应对气候变化、新污染物治理等作为国家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重点领域,狠抓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近日,生态环境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国家重点低碳技术征集与推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了我国重点低碳技术重点方向、技术推广组织方式及相关保障措施,对促进绿色低碳技术发展、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低碳转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聚焦重点领域发展需求,为绿色低碳技术推广提供保障
“双碳”战略提出以来,我国始终以技术发展创新为引领,以市场化机制为保障,持续驱动经济社会的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从发展路径上看,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要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融入工业、农业、服务业全链条各环节,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目标,积极构建绿色低碳生产体系,大力推动以市场为导向的模式创新,全面提升全社会绿色低碳水平。从发展要素上看,技术创新是推动转型发展的核心动力,市场化调节是激发转型积极性的重要手段。从发展现状看,我国通过技术创新引领和市场化保障,在绿色低碳转型方面取得巨大成就。我国绿色空间格局基本形成,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绿色生产方式广泛推行,绿色生活方式渐成时尚;基本建立完善政府有力主导、企业积极参与、市场有效调节的体制机制。建立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和交易制度,开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形成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绿色信托等多层次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
《方案》聚焦重点领域发展需求与技术发展趋势,精准识别技术推广重点方向,并为绿色低碳技术推广提供全面政策保障措施。我国绿色低碳转型,涉及工业、农业、服务业全链条各个产业环节,包括能源、交通、居民生活、资源利用等全社会生产生活的所有领域。《方案》精准识别重点技术方向,力求实现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推而广之的技术征集和推广的工作目标。从《方案》的整体思路看,主要体现了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强化了技术需求导向。《方案》强化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目标导向,强调以技术降碳潜力和降碳效果为考量要素,按照技术的先进性和成熟度纵向切分成具有降碳潜力、代表科技创新方向的示范类技术和降碳效果显著、适合规模化应用的推广类技术两个类型。从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两个工作实际出发,既关注全局性、战略性、前沿性的示范性绿色低碳技术需求,又同时侧重应急的、现实性的绿色低碳技术推广需求,最大化提升技术研发和应用资源使用效率。形成推广类技术“铺天盖地”、示范类技术“顶天立地”的发展格局,激发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活力。
二是明确重点征集方向。要实现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目标,需要在社会各领域各经济部门实现温室气体的深度减排。电力、工业、建筑和交通等社会经济部门的排放是我国碳排放的主要来源,需结合各部门自身排放结构和发展的异质性,明确需要推广的绿色低碳技术,同时考虑非二氧化碳气体排放的削减。《方案》瞄准减缓气候变化的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将技术征集推广重点按照应用类型横向划分,确定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重点领域降碳、储碳固碳、数智赋能、非二氧化碳减排五个大类,清晰指明了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的技术路径。由于各领域技术特性和成熟度有所不同,《方案》综合统筹协同效益和技术优先级,列明具体领域中重点技术环节和技术路线。在能源绿色转型领域,近期以发展绿色低碳电力方式率先脱碳,再通过电气化帮助终端部门脱碳,远期则关注对化石能源发电设施加装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CCUS);在交通领域,聚焦于交通工具的可再生能源替代、提升公共交通网络效率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建筑领域,通过绿色建筑技术、能效提升和电气化实现部分脱碳,主要技术方向包括提升建筑保温和能源应用效率、降低热泵及可再生能源供暖成本等;在工业领域,短期主要依靠工业生产节能、提升产品利用率的节材技术及以工业热泵等设备实现低温流程的电气化应用等,中远期则关注通过工艺变革、原料替代、CCUS和流程创新实现工业深度减排;在其他温室气体减排领域,则以甲烷、氢氟碳化物等主要温室气体排放源为重点关注对象,以农业领域、制冷领域、煤炭和油气领域等重点排放领域为关注场景,以技术推动工艺创新和介质替代。《方案》统筹2030 年前二氧化碳达峰与 2060 年前碳中和目标,结合短期经济复苏、中期结构调整、长期发展转型需要,指明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各关键领域在碳达峰增量控制与碳中和减排技术储备两个要求下的重点技术方向,聚焦近中远期关键技术研发与推广,助力提升未来涉碳领域技术能力。
三是强化了各领域政策支持。《方案》重视市场在低碳技术开发中的主要作用,强调企业在技术创新和技术推广中的主体地位,提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与地方相关部门的工作协同,探索实施低碳技术推广多方联动机制。保障措施中尤其强调以绿色金融和气候投融资作为支持工具,提出鼓励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采用目录内低碳技术进行升级改造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直接融资用于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加大气候投融资对低碳技术的支持力度,鼓励气候投融资试点地方将低碳技术应用项目纳入气候投融资项目库,探索金融支持低碳技术应用推广的实现路径。《方案》发布将进一步推进产业低碳技术推广行动和金融体系有机融合,引导金融资源支持工业、农业、建筑、交通等领域转型升级,为创新转型金融产品和融资服务模式奠定坚实的政策基础。
气候投融资将助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发展
以《方案》发布为契机,未来气候投融资工作将全面助力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发展。气候投融资工作注重创建有利于低碳技术研发与应用的政策环境,强调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推动各领域低碳项目落地,聚焦引导各类资金流向包括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在内的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具体来讲,气候投融资工作将从以下几方面实现对绿色低碳技术发展的支持。
一是搭建地方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助推技术转移、转化及推广。建立气候投融资项目库是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将具有地方特色的重点前沿创新示范类技术和成熟度较高的推广类技术纳入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可以助推示范类低碳技术转移转化、成熟类低碳技术减碳效益的实现。同时,试点地方通过打造气候项目和资金的信息化对接平台,在政策扶持、资金支持、科技加持下,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对入库项目提供更加精准优质的金融服务。
二是鼓励低碳技术主体参与碳交易,加速“低碳溢价”实现。与传统技术相比,低碳技术多数具有成熟度低、成本较高、技术领域较新、资本回收期较长的特点,碳市场交易是加速低碳技术攻关和产品迭代、推动技术从新兴走向成熟、降低技术成本的重要催化剂。气候投融资试点通过鼓励和指导地方企业积极参与包括国家、地方碳排放交易市场和自愿减排碳市场在内的各类排放权和减排量交易市场,帮助低碳技术企业持有方实现“低碳溢价”。同时被交易市场认可的“低碳溢价”技术也可帮助低碳技术持有方增强研发信心和融资能力,从而获得更高的融资额度、更低的融资成本、较短的融资周期。气候投融资试点中碳资产开发基础或潜力较好的试点,当前主要围绕低碳技术减排方法学研究、指导企业参与碳市场交易、开发碳普惠平台及创新碳金融工具和服务等方面开展相关工作。
三是鼓励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引导多维度资金流向低碳技术领域。气候投融资试点通过鼓励地方各类金融机构创新气候友好型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为低碳技术示范推广应用提供有效金融支持。针对技术成熟度较低的绿色低碳技术,主要依靠政府资金先期支持,通过建立气候主题产业基金和科创基金等方式,促进早期科技成果转化;针对技术成熟度较高的绿色低碳技术,主要通过多元化的金融产品、直接投资等方式加强社会资本投入。同时,试点地区为缓解低碳技术企业融资难题,积极探索建立损失分担、风险补偿、担保增信等机制。金融机构也积极开展绿色金融专营体系建设,包括气候友好型银行、零碳网点等,展示出深度参与气候领域工作的积极性。
四是强化气候信息披露,倒逼低碳技术研发与应用。气候投融资试点积极推进企业/金融机构碳核算和气候信息披露及碳账户建立,并将企业的气候表现与其融资成本挂钩,夯实各方主体采取气候行动的压力,激发企业提升研发与应用各类低碳技术的能力。碳账户主要通过在线监测、核算等方式获得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并将企业碳排放水平与金融产品关联,在实现低碳技术产生的减排效益可计量、可追溯、可资产化、可价值化的同时,吸引更多的资金流入低碳技术领域。
“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2024年伊始,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大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加快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加强绿色科技创新,增强美丽中国建设的内生动力、创新活力。技术创新始终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核心动力,而继续加大气候投融资力度、努力推动产业和技术的绿色低碳转型是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相信《方案》的发布,将进一步激励更多社会资本积极通过气候投融资渠道参与绿色低碳技术研发与推广,激发金融机构和技术研发推广企业在融资模式、金融工具等方面的创新活力,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力量。